掙扎後的新生命 文/念澤
世風日下 風氣漸開
透過「孽子」、「藍色大門」、「十七歲的天空」…等等演藝媒體的渲染,有關同性戀的議題漸漸被一般大眾所熟悉。同志和那些反抗衛道人士的非同志者,皆極力將同志文化推入主流社會,甚至成為社會主流。不可否認的是,隨著社會開放,不僅同志文化,其他的如「性解放」文化,也似乎已漸漸成為社會主流。十月份的Men’s Uno在談到Metrosexuality時,說到同志的生活品味和享受之高尚,不僅讓不修邊幅的男生覺得自嘆不如,恐怕連喜愛打扮的女生,也得向他們請教學習。
然而在現實社會中,同志仍然是被另眼相看的一群。常常可以在捷運裡、西門盯、東區…,看到男女情侶牽手、依偎,甚至熱吻。可是並不常目睹男男或女女在光天化日之下,公然做出如以上的親密動作。這代表什麼?簡單的說,不論同志們多麼努力,他們仍自覺不被接納,且飽受威脅。暫且不談外患,在同志的這個圈子裡,也有不少內憂:伴侶的來來去去、光鮮外表下的自卑害怕、年華逝去後的極度不安全感…。
若說一般同志已然如此,要是再加上反對同性戀的基督教信仰,這人要如何自處?恐怕不但要面對社會輿論的壓力、家中父母的失望,更要面對信仰上帝的矛盾。其他人可以豁出去,不顧他人眼光的承認自己的性向,從此按照同性戀的喜好過日子。但基督徒卻得跟上帝角力,不時的問道:為何我是這樣?為何我仍未改變?
信仰與性向的拔河
一個有同性戀傾向的基督徒,都已經如此掙扎了,那麼對我這個蒙神呼召做全職事奉,卻同時又有這傾向的基督徒,那又會是怎樣的煎熬?第一次同性戀的經歷,是在國三發生的。就好像是一種性探索,也像一把鑰匙,開啟我對男生身體的渴望。高一的時候我信主了,那時的我,在一番考慮之後,決定接受基督教的信仰。畢竟,聖經說過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林後五:17)我想這應該也包括同性戀一事吧!
可是,信主後的我,對男生的好感仍然勝過女生。一方面我對信仰十分認真,在各樣的事奉上多有操練,並成為教會領袖;另一方面,我在情感上又易於依賴男生,尤其是我的服事對象或好友。我一度將它視為保羅的刺,讓自己不會驕傲自大。但問題是,我的情感需要沒有得著滿足,而需求卻沒有因著歲月變得越來越弱,誰能保證我哪天不會失控呢?萬一上了報紙,讓認識我的弟兄姊妹跌倒,令教會和上帝蒙羞呢?
攻克己身 恩典夠用
就這樣,十年過去了,我的同性戀傾向未曾離開。我彷彿聽到撒但譏笑我的神太小了,但是並非如此。我想我必須跳出同性戀的框框來看待這事,這趟改變的旅途,不能用同性戀得醫治與否來判定成敗,應當說:「這是一條回家的路-學習成長和回轉。」過去的我並不了解一個男生如何成為男人,甚至曾經夢想自己當兵後,就會變成男人。我想,當兵就像是自我認知的一種確認,但它並不保證會讓我成為「真正的男人」。今天的我,雖然同性戀的陰影仍在,但我對自己的認識,已不是過往可以相比的。我確實比以前更有男人味一些,這並不是體格上的,而是我的性格上有轉變,諸如:勇敢、擔當、柔和、穩重、意志力…等等。而我對神的概念,經過同性戀的掙扎過程後,變得更加清晰真實。神不再是抽象的討論,而是有血有淚真實存在的。到最後,我意外發現自己開始掉頭向回家的方向走去。
「這將會是一條很長的旅途…。」五年前我曾聽過一個過來人對我這樣說。五年後的今天,我也會對剛起步的新人如此說。有時,真的對神不耐煩了、對自己失望透頂了,甚至…已經放棄了,就將自己投擲進黑暗角落。但是,就在我放棄的剎那間,恩典的神接手了,不就是如此?我卻是在這一兩年才體驗到的。
或許,神在乎的不是我有無豐功偉業,也不是我有無持守住自己,更不是我帶領多少人信主。祂真正在意的是:我有無享受到祂從創世以來,那份渴望讓我感到幸福的愛?其深厚,如父母恩情;其強烈,如愛情嫉妒。我的一切,都該從這覺醒開始,但我所體會的,卻是如此的少。
至於全職事奉的呼召,仍是清楚的。可是,害怕跌倒一事,讓我舉棋不定。要大膽踏出信心的第一步嗎?求神幫助我!
你周圍也有像我這樣的人嗎?在我們這些人等待上帝救贖的日子裡,我們渴慕真實的關愛和傾聽,也請接納我們的本像、寬恕我們的不足、體諒我們在這改變旅程裡的掙扎和矛盾,直到我們眾人站在救主耶穌前的那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