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不可能的事 文/神的寶貝
從小在家中我就是沒有人疼愛的那一個,也許是因為我最小,所以都沒有人願意聽我說話。在我心裡我就告訴我自己,只要有人愛我或願意聽我說話,我就將我的心給他。
將心給她
然而,約在我六歲時,姐姐告訴我「耶穌愛我,為我死在十字架上代替我所有的罪。」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樣深愛著我,於是我把我的心給了上帝。此後我並沒有能到教會,因為父母親極力的反對,直到我國中一年級才偷偷去教會。
在那時候,國中還是男女分班,所以我的同伴都是女性,我發現有些女生樣子很像男生受到很多女生的愛戴,而且有些女生會稱呼這樣的女生「老公」,所以基於好玩的心態,我也去找了一位。(當時我並不知道是因為我的性別認同出了問題,只覺得大家都是玩玩的嘛!)爾後又因為父親的形象在我心中不是很好,他不是很能保護太太和小孩,只會對我們大吼大叫,而且聽到很多被強暴的新聞,就更厭惡男性。
約在國二,因姐姐的關係,我認識了厲姐和安美姐,常常我們會一起為一些同性戀禱告,這也是我第一次聽過「同性戀」這名詞,我開始想為什麼女生會喜歡女生?知道這是上帝所不允許的罪,為何她們會一直這樣呢?她們也像男女交往一樣,有轟轟烈烈的愛情、感情的糾葛和分手的痛苦,唯一的差別就是她們是同性。國中的生活很快就過去了,我的生活還算單純,除了教會和學校及家裡,哪兒我也不會去。直到高中,我念的是夜間部女校,白天要上班,晚上上課,在學校我又參與吉他社,所以整個生活一下多采多姿起來,漸漸覺得教會失去了吸引力。
高中,像男生的女生更多了,而且她們也會跟她們的女伴手牽手,有時還會有更親熱的動作,似乎見怪不怪了。就在這吉他社裡,我認識了一位學姊,她打扮得很像男生,她對我很好,她聽我說話,我們也常常去夜遊,有時候就會在朋友家過夜。剛開始真的覺得沒什麼,直到有一天我們睡在一起,她的手突然伸過來抱著我,我心裡覺得好興奮也很奇怪,因為從小到大沒有人這樣對我過,我沒有拒絕她。漸漸我們關係變得好像情人,我才發現我真的愛上了「她」。
我是同性戀了,我真的無法相信,我不敢向上帝禱告,因為我背叛了祂。我更不敢到教會,因為我沒有臉見牧師、師母,我有很深的愧疚感,慢慢的我連向上帝認罪的勇氣都沒有,我開始放縱了我自己,沈溺在罪中之樂。
我以為我們可以相愛到老,沒想到一年後她變心了,剛開始我痛苦到生不如死。有一次要自殺時,聽到神對我說:「孩子我愛你,我等你回來」,我覺得好羞愧,我哭在神面前,求神救我。這次經驗並沒有使我真的回到神家中,因為不久我又愛上了另一個姊姊。
前前後後我換了四個女人,我真的好累,我不想要過這樣的生活。我尋求走出埃及的協助,在這裡有神的正確教導,以及屬靈長輩的代禱與陪伴,我上了一些內在醫治、性別認同、界限等的課程,醫治過程中跌倒很多次,但神用祂的愛接納我,我開始認識我自己是誰,我也漸漸接納我自己的不完全。
拒絕謊言
真正的轉捩點,是我在大學時,厲姐跟我說:「不要放棄,這只是過程。妳一定會走過來的!」我跟神說:「幫助我像你一樣恨惡同性戀的罪,讓我看清楚仇敵藉著同性戀的罪毀壞你給我美好的生命計畫。」就這樣,我開始固定每天的靈修與禱告生活,當仇敵控告我時,我就奉耶穌的名叫牠離開。我也用神的話宣告和拆穿牠的詭計:「我是神所愛的,在基督裡我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。」有時候,我真的被控告到無力反駁,哭到沒力氣時,我只對神說:「救我!」祂的平安就進到我的心裡,幫助我再次站起來。後來,我開始更深的認罪,求主潔淨我,並且為傷害我的人禱告與祝福。這樣持續到大二的復活節,神的靈完全的佔滿了我,祂對我說:「孩子,我已在十字架為妳的罪付上所有的代價,起來吧!」從那天起床後,我整個人的記憶被神更新,我不再為過去同性戀的生活哭泣,因為那些都過去了!神不記念我的罪了!我是新造的人!
洗淨的心
神的祝福並沒有到此為止,祂給了我一位愛神又愛我的丈夫。婚前我還猶豫要不要告訴他,我曾是同性戀,當我決定告訴他時,他對我說:「神的寶血已經洗淨妳了,上帝愛妳,我也愛妳。」我覺得被愛完全的包圍,他接納我就像神接納我一樣。我真的好幸福!
如今,我們結婚已有兩年了,夫妻關係非常良好,神派我們到美國來服事祂,更證明了神的愛大過我們的軟弱與失敗,也證明了在神裡面沒有不可能的事情,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,只要你願意讓上帝做你的主人,讓祂來救你。